度设立了“第一办事处”和“五个月年终奖”。百度否认这一事件,并在北京海淀法院起诉罗昌平侵犯公司声誉。立即删除侵权信息,公开道歉,赔偿相关损失500万元。5月下旬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。法院裁定,罗昌平应赔偿北京百度网通科技有限公司和百度在线网络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的合理权利和支出损失以及总计约18万元的经济损失。10天来,他一直在微博账户的显眼位置发表道歉信息。后来,罗昌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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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1:40:52